4月16日,青海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从市场准入、融资支持、营商环境、政策扶持等多个维度推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,预计将惠及全省超过10万户民营企业。
政策亮点包括:
一、优化市场准入环境
全面清理和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,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、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。深化"证照分离"改革,大幅简化审批流程,推行"一业一证"改革试点。
二、强化融资支持
设立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,每年安排10亿元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,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。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,降低担保费率。
三、改善营商环境
持续深化"放管服"改革,推进政务服务"一网通办",实现90%以上政务服务事项"最多跑一次"。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,推行"企业吹哨、部门报到"服务模式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。
四、扶持创新发展
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对研发费用给予加计扣除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"揭榜挂帅"等科技计划项目。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。
五、支持"专精特新"发展
实施"专精特新"中小企业培育工程,对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,打造"专精特新"产业集群。
此次政策出台,是青海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将有力激发民营企业活力,推动青海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来源:原创整理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平台立场。
